本报讯日前,韶关南雄市8名正(副)科级的干部通过廉政法规考试走上新领导岗位。从2007年12月开始,该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增加了一道“关口”,凡是拟提拔的干部必须先通过廉政法规考试,考试不合格者暂不能提拔。
这是该市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新举措。
从2007年起,南雄率先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党纪、政纪和行政法规考试活动的实施方案》,对考试的对象、时间、内容、方法、成绩运用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考试对象为全市拟提拔为副科级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和非党员领导干部,考试合格者可以提拔任用,考试不合格者暂不能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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