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各代表团继续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人大代表认为,应及时公开所有的判决书,以透明公开来促进司法公正。
人大代表吴青说,目前省高院的判决书均在网上公开,但基层法院判决书的公开程度还不够,仅有少部分公开,很多案件的判决书,律师和公众难以查找;在某些基层法院,由于硬件条件差,连网页也没有。
这种情况不利于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进行共同监督。
吴青等代表指出,民事判决书的透明度不高,制约了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司法知情权,不利于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有效监督。为此,判决书对事实部分要客观、全面地公开表述,对判决理由也应予以公开;除援引法律条文的条、款、项的序号外,还应写明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只要增强了判决书的透明度,就会减少法官在民事审判中的不公正行为,有效地防止司法腐败,判决书也就会成为向社会公众展示法院文明和公正司法形象的载体。
本报记者 戎明昌 谢苗枫 李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