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 陈晓月 |
城管和商贩的矛盾是明摆的如何缓冲呢?
义乌有个做法很新鲜 队员情绪不佳不得上街执法
本报讯 先来看2006年4月发生在南昌的一件事:
5分钟内,一位交警在1公里非通车路段,不出示任何工作证件,也不管司机是否在场,他一边拍摄,一边贴罚单,连续开出16张罚单,速度之快令人咋舌。事后,领导解释说,这个交警由于家庭纠纷、情绪不佳而做出如此“情绪化”的举动。
舆论一片哗然,并将这16张罚单命名为“情绪罚单”。
这类因“情绪”作梗引发一些风波的事情,至少以后不会发生在义乌城管身上了。昨天,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稠城大队率先推出举措——“情绪不稳定,不得上街开展执法工作”。
新举措一经公布,就受到了全体执法队员的欢迎。
上班时心情不好
后果很严重
稠城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李光荣,是从部队转业到执法局工作的,今年是第4个年头。这个44岁的中队长说,几乎每天干的都是同样一件事,甚至连说的话也差不多——请把门口清扫干净,请不要乱停放,请把外面物品移进去……
时间一长,李光荣觉得容易疲倦。而且,由于他们面对的当事人,基本也都是老面孔,老是重复着说这些话,人就会变得烦躁。更有甚者,他们有时一天就会碰上3起不配合执法,或阻碍执法的事。
要是这时,又碰上什么不顺心的事,比如家里头遇到难事了,无疑添了催化剂,“心里窝火,难免会把脾气发在工作上,和当事人发生冲突或摩擦。”李光荣坦言。
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
今年1月2日,他们中队有个队员,
平时工作非常认真,碰到什么问题都能妥善解决,可这一天,他在处理一起群众举报占道经营的案子时,却没有认真了解情况,就简单地把物品暂扣了。
当时,店主就闹起来了:“刚卸的货,正在搬运呢!”过往路人也纷纷指责,执法工作一下子就被动了。
执法队后来才知道,原来前一天晚上,这个队员和老婆因为孩子学习的问题,大吵了一架,上班当天早上还在郁闷当中。恰巧,这时任务来了,他也没啥心思,碰巧这家店常常占道经营,多次劝导都没用,所以他就简单地认为这回店主又在占道,便把货扣了下来。
遇到什么事
可以不上街执法
在湖北天门事件发生后,城管执法再度成为关注的焦点。在稠城大队,不少队员也感觉到工作压力变大了。这项旨在促进行政执法和谐化、管理队伍人性化的新举措,由此推出。
根据新举措,如果一早上班,自己感觉情绪不佳的,可以向所在中队领导提出申请,但需要说明原因。
另外,如果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同一天内碰到3起或3起以上不配合执法或阻碍执法事件的,这一执法队员当即就可以获得批准当天不用再上街执法了。
“情绪不佳,并非不用工作。”稠城大队大队长陈瑾说,如果有不用上街执法的队员出现,首先会派人找他谈心,缓解心理压力,稳定情绪,当日他就会被安排在单位里从事内勤工作。
会不会有人钻空子“罢工”呢?陈瑾解释,他们有一整套督察考核机制作保障,这样的“老油条”到公务员年终考核时,一律评定为“不合格”。
编后
湖北省天门市发生的“城管打人致死”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日前在京提出倡议:全国城管人员要抛弃做强硬的“鹰派”,而做温和的“鸽派”。
城管与商贩之间的矛盾,似乎不可调和。作为执法者,随时随地要牢记自身职责,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如果因为个人喜好或情绪的变化,带来执法不公,势必导致民众的质疑和不满情绪,也是对法律的践踏。
从某种意义上说,义乌城管推出的这一新举措,形成了“倒逼”机制——给予执法人员充分理解的同时,也督促他们增强文明执法的理念。
正如浙江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吴锦良教授所说,这是一个人性化执法的理念,受益的不仅仅是执法者本人,还有被执法的对象——它既理解了执法者本人,也尊重了执法对象。杭州网-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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