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4日电(记者张毅、周英峰)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24日说,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国家今年将在90个县市推进对城镇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编制工作。
谢伏瞻在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说,编制城镇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是为了帮助各级地方政府了解价格变化对低收入群体收入的影响,帮助政府制定相关的补助政策。
2007年,这项工作已在13个城市试点。在2008年试点取得经验之后,还将进一步向全国推广。
谢伏瞻介绍说,国家统计局今年将加强和改进关系到民生的统计。首先是关于收入问题的统计,包括对城镇居民的收入、城镇私营企业工人工资的统计,还包括探索构建城乡一体化的住户收支调查指标体系等。其次,是关于就业的统计。要改善住户调查,搜集劳动就业的有关信息。同时,还将研究建立农民工的统计调查制度,包括农民工的总量、结构、流向、变动等。
谢伏瞻说,今年关于物价的统计改革,还包括进一步做好价格统计的监测预警工作,主要是针对食品。这不涉及改变CPI的权数,或者是CPI的统计,而是另外增加一项对于部分食品价格的调查,同时从月报改为旬报。
此外,国家统计局还将推进房地产价格的统计改革。一是统一所调查的城市辖区或企业项目统计范围,二是合并和规范一些指标的设置。在房价统计中将把普通住宅和高档住宅归类为商品住宅,而经济适用房则作为保障型住房来统计。在房价的采价方法上,将取消上年同期样本的调查,只采集上期、本期的样品房价格,使之更能及时反映房价变化。
谢伏瞻指出,价格统计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使统计更能够反映老百姓所关注的问题,把数据通过统计调查弄得更准确、更及时,而不是改变统计结果。他还表示,国家统计局从来不改变统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