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1月24日电(记者张洪河)河北省为缓解贫困患者看病就医问题,自2005年以来大力实施医疗惠民工程,3年来已有32.82万贫困患者受益,共减免医疗费用7207.8万元。
据了解,河北省医疗惠民工程2005年5月展开,旨在通过落实10个方面31项便民、减免措施,缓解全省贫困患者看病就医问题,明确要求对全省城乡低保人员、农村“五保户”等贫困患者实行医疗费用“一免三减”优惠政策。
河北医疗惠民工程一出台,不仅得到了广大干部和医务人员的积极响应,而且受到了社会各界及广大患者的欢迎和称赞。3年来,这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果。据统计,从2005年5月至2007年11月底,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共设立惠民病床8075张,收治城乡低保人员、农村“五保户”等贫困患者32.82万人次,减免医疗费用7207.8万元。2005年至2007年,这项工作被河北省委、省政府列入“民心工程”。
河北省财政厅和部分市财政局对这项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2006年以来,累计拨付了近千万元专项补助经费。为合理评价惠民医院和惠民病房的工作成效,用好这笔补助经费,河北省卫生厅制发《“惠民医院”和“惠民病房(床)”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及其量化考评标准,多次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医疗单位明察暗访,并通过有关会议通报讲评查访结果,督促一些医疗单位纠正不足、改进工作。
3年来,河北省许多地方和单位在落实“一免三减”的基础上,还本着尽力让贫困患者方便就医、减轻负担的原则,积极克服各种困难,逐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减免幅度。例如,保定市卫生局先后3次发文,将城市下岗职工、农村优抚对象、未参加城镇医保和已参加医保且自费金额5000元以上的特困病人、残疾人都纳入了优惠救助范围;石家庄市卫生局开展“夕阳红”就医优惠活动,对全市所有60岁以上老人就医实行一定减免;唐山市卫生局推出特困患者“二免四减”的优惠政策;沧州市卫生局规定对门诊贫困患者实行“一免四减”,对急诊贫困患者实行“二免六减”,对住院贫困患者实行“七减”,并且对所用药品和耗材一律实行零加价政策,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省老年病医院、省人民医院、医大三院、一院等单位还对老年病人、贫困先心病患儿、就医的农民工、农村妇女患者分别采取了各具特色的优惠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