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4日电 (记者刘佳婧张景勇)记者从24日公安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7年3月至11月,公安部等6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全国共查破自行车案件逾100万起,打掉盗销自行车违法犯罪团伙2.4万多个,捣毁非法窝点20.6万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34.3万多人。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说,全国各地共查破收缴各类被盗和来历不明自行车141万余辆,其中电动自行车37.6万辆,向群众返还自行车98.8万辆左右。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全国各地共接报被盗自行车200万辆左右,比2006年下降50%以上。
马维亚介绍,从社会治安整体情况看,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治安案件查处工作,促进了社会治安形势的好转和社会风气的改善。
专项行动期间,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6部门根据自行车安全管理需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别制定下发了配套文件,从产、供、销、存、管和案件查处等多个环节规范了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初步建立自行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中央综治办专门下发文件,将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畴。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做好打击破案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范被盗和市场整治等有关工作。建设部发文要求做好自行车存放规划和物业管理小区自行车安全防范工作。商务部部署建立了自行车购销台账实名登记制度,并规范了购销环节管理。国家工商总局部署各地加强自行车市场和销售的规范管理。国家质检总局部署自行车生产企业实行自行车编码制度。
马维亚说,我国现有自行车4.6亿辆,自行车安全问题涉及广大人民群众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又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公安部等6部门将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深化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
6部门24日还召开了专项行动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表彰了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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