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代表
东北网1月24日电(记者朱丹钰)24日上午,参加省人大十一届一次会议的各代表团集体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伊春代表团的刘军代表对林权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落实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刘军代表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2008年乃至今后五年继续深化集体国有制林权改革,令人十分振奋,我们林区职工终于有了自己的林子。通过将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处置权交给职工,使国有林业产权主体虚置、森林培育保护缺少利益主体和责任主体的问题得到了根本的解决。
林区职工已经从过去被动看护林区到现在的主动管护,从过去要我栽树到现在的我要栽树,从过去的不敢投资到现在的大胆投资。
刘军代表说,由于国有林区林权改革是开先河之事,是一项综合的、配套的、深层次的、带有根本性的一次改革,需要和多新的政策、法规作为指导和依据,建议各级政府要在信息、法规、政策等方面为林地承包户提供更多的服务。
刘军代表认为,根据《森林法》和《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唯一法律凭证,应明晰林地、林木权属,作好林权证的发放工作。同时,要尽快解决森林保险及林地承包户的发展资金问题,切实解决好困难职工无力自养林地的问题,让每一位林区职工都能享受到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果。完善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培育,积极引导林地承包户组建新型林业合作组织,促进林业向规模化、集团化、高效化方向发展,真正实现让林子长起来,让职工富起来的目标,让产业与生态效应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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