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据新华社上海1月24日电(记者杨金志刘丹)记者24日获悉,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日前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殷国元受贿金额价值人民币3671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人民币812万余元、美元4万余元。
日前,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在向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时,还指控殷国元犯有滥用职权罪以及私藏弹药罪。检察机关还以受贿罪对殷国元的妻子陈伟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查明,2000年至2004年,殷国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上海惠格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金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某等个人与单位在土地利用、拆迁许可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并于2002年至2006年间,单独或伙同其妻陈伟多次索取、收受上述个人、单位贿赂的财物、股权;他们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受贿数额总计人民币3671万余元。其中,陈伟参与受贿863万余元。
检察机关同时查明,殷国元拥有的财产及支出共计价值人民币4952万余元,以及美元4万余元。其中,殷国元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价值3671万余元,合法收入和来源明确的所得467万余元,尚有价值人民币812万余元和美元4万余元未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检察机关查明,2002年,殷国元在担任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期间,接受卢某、陈某的请托,在审批旧区改造项目时,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657万余元。检察机关还查明,殷国元将其在服役时获取的军用子弹52发藏匿于家中。
据悉,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