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龙平川
湖北省咸宁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王杰对自己的工作有着深刻的认识和热情。他说,反渎工作是“对法律、对人民、对历史负责”。
2004年以来,他组织查办了36起大要案。在他的率领下,全市办案数量每年以36%的速度攀升,使全市渎职侵权案件查办工作保持了强劲的势头。渎职侵权案件的查办需要付出超常的代价,他曾品尝过4年才拿下一案的坎坷和苦涩,曾不得不接受案件最终因压力而缓刑或免刑的无奈结局。
这些经历时时折磨着他和反渎检察官的神经,也锻炼着他们的意志。
2006年12月,他带领干警查办一起派出所干警非法拘禁案,通过连续4昼夜调查、走访、突审工作,掌握和固定了大量证据,迫使犯罪嫌疑人不得不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一审判决时,他据理力争,终于使犯罪嫌疑人得到了有罪判决。然而,到了二审阶段,法院迫于压力准备改判无罪。王杰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以精湛的法律知识和扎实证据,赢得了参会11名委员中9名委员的支持,依法判处嫌疑人有罪。
如今,立足于查办重点行业、系统和领域内的渎职犯罪,已成为咸宁市反渎职侵权工作的一大鲜明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