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私渡船违规冒浓雾出航,酿成一人死亡、十人失踪的惨剧。近日,经杨浦检察院批准,上海海事公安依法将肇事船员杨小明逮捕。
2005年9月,湖南永州人杨小明买下一艘挂桨机船,购置工具从事捕鱼,该船无船名,无船舶证书,也没有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
去年5月,老李(姓名不详)雇佣杨小明驾船摆渡,并说以后会介绍“生意”给杨。今年1月10日晚,杨小明接到老李电话,商定由杨小明从长兴岛载客到宝山码头,收取每人70元的摆渡费。收取款项由老李、杨小明和另一名联系乘客的“黄牛”(姓名不详)均分。
1月11日中午12时许,22名乘客由一面包车(系“黑车”)分三次送至长兴岛创建内港,全部登上杨小明的私渡船。当时正在涨潮且流速很急,水面弥漫浓雾,能见度50米以下。杨小明让堂弟杨远辉在船头望,杨远辉凭借一个小型罗盘辨别方向。下午1时48分,杨小明驾船行至吴淞口锚地第十号锚区,杨远辉发现右前方有一艘锚泊船,即向杨小明挥手示意避让。杨小明盲目估计小船能从锚泊船船头通过,结果小船右舷碰到锚泊船的锚链,向右侧倾斜,船上的乘客受惊后向左舷拥挤,造成小船严重左倾。小船底朝天倾覆,船上24人全部落水,13人获救,1人死亡,10人失踪。
海事公安初步认定,肇事船方涉嫌交通肇事罪,应负全部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 通讯员王丹丹记者李胜南
(责任编辑:梅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