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明鑫)1月25日,沈阳市物价局召开会议,发布了沈阳对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决定,公布第一批须向市物价局备案的调价企业名录和调价品种目录,正式启动了沈阳对重要商品和服务实行临时干预措施。
第一批调价备案企业19家第一批实行调价备案的企业名录,包括沈阳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东副超市、沈阳铁西副食有限公司等19家。“这是启动的第一批企业,随着措施的实施,将陆续增添目录名单。”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
除发布企业名单外,还公布了实行调价备案的商品种类,涉及五大类22个具体品牌。对此,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凡是列入名录的企业,如调整列入种类目录的商品价格,必须在调价后24小时内将调价书面报告送达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物价窗口。”
“四县两区”自制备案企业名录市物价局还要求,新民、辽中、康平、法库四个县(市)和沈北新区、苏家屯区须依据有关规定,在本区县(市)内确定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单位为价格备案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据了解,列入备案名录的所有企业,一次调高价格达到4%以上、1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6%以上、3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10%以上的,必须向物价部门书面报告调价情况。
企业调价不备案将受重罚在启动临时干预措施的同时,市物价局也启动了全市范围内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大检查行动。检查的范围主要是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牛羊肉及其制品、牛奶的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的价格行为。重要农产品生产、运输、屠宰、销售过程中的各种收费。液化石油气生产、批发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以及饲料生产、经销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非法牟利、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变相涨价、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价格违法行为。
不执行提价申报或者调价备案制度的,对于有违法所得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将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实行调价备案的商品种类和实行调价备案的企业名单见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