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月检查惠农价费 706万乱收费全退还 本报讯 (记者 郭宏颖)68件涉农价格违法案件,违法金额706.09万元!
9月2日,市物价局通报:截至8月31日,历时5个月的沈阳市惠农价费专项检查结束。
市物价局23个检查组对437个农资经营单位和涉农收费部门进行检查,共查出涉农价格违法案件68件,查出违法金额706.09万元,已退还173.20万元。
这是一次令全市184万农民受益的价费专项检查,涉及到教育、医疗、交通、民政、土地、水利、房产、动物检疫等多个行业和部门错综复杂的各种收费,从3月19日到8月31日,5个月间,市物价局检查了农用拖拉机、医疗服务、婚姻登记、学生上学、殡葬等23项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内容。
市物价局局长李泽民表示,此次专项检查查出的乱收费,将一分不少地退还给农民。对屡查屡犯的违价单位要进行曝光,必要时还将建议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案例一: 学校借读费乱收20万 4月23日,沈阳市价格监督执法人员来到某县一所中学。执法人员发现,这所中学从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向求学的外乡镇中小学生收取借读费,违价金额207250.50元,严重违反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收费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尽管学校再三强调理由,最后还是在执法人员的说服教育下,将多收的价款全部退还给了农民。
案例二: 有线电视多收6000元 5月29日,市价格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某城郊街道办事处社会服务中心时,发现该中心从2006年10月18日至26日,超标准对44户新建住宅住户收取有线电视初装费,违反了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有线电视收费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违价金额6600元。执法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案例三: 三轮车超收几十万元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有的交通管理部门对农用三轮车超标准收费。2006年仍违规对0.5吨以下的农用三轮车收330元(应收165元),违价金额达几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