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蔬菜和瓜果等食品、燃料、药品的价格对哄抬物价行为要严肃查处
发改委严控必需品涨价
24省份已实施临时价格干预 今日起全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免费通行
本报讯(记者徐烨)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发展改革、价格主管部门加强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管,稳定蔬菜、瓜果等食品、燃料、药品的价格。
已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区,要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在春节前对受灾群众和低收入群体进行适当补贴,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没有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区,通过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多种形式,安排好低收入群众生活。
对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变相抬价等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严厉制裁。
新措施1
今起鲜活农产品运输车免费通行
根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交通部通知要求,今日起至下月5日期间启动鲜活农产品运输应急机制,对在全国“五纵二横”、“绿色通道”上行驶的整车合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一律免缴车辆通行费,力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畅通。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
公安部交管局也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运输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千方百计为“绿色通道”运输车辆提供通行的便利,最大限度地将雨雪天气带来的损失降到最小。
新措施2
24省份已实施临时价格干预
国家发改委昨日宣布,全国已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了列入临时价格干预的商品和企业目录。
天津市政府2008年1月21日决定对市内影响较大的5家企业生产加工的7类商品实行提价申报;对达到一定规模的38家批发、零售企业所经营的17类商品实行调价备案。
同日,内蒙古自治区启动了对11家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4类商品实行提价申报措施,由盟市价格主管部门对44家经营企业的7类商品实行调价备案的措施。
吉林省将吉林德大有限公司等11家大米、面粉、乳品、食用油等生产企业列入提价申报目录。
23日,江苏省对影响较大的5家企业生产加工的2类商品实行提价申报,对3家企业经营的6类商品实行调价备案。
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东、海南、青海、云南等省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也相继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调控物价面临的不利因素
一是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仍在上涨
二是国内需求旺盛
三是企业生产成本增加
四是个别商品供求矛盾的缓解需要个过程
五是2007年涨价滞后影响较大
文/记者曹雪徐烨综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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