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1月27日电(记者卜云彤)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介绍,全省5年来已有5名法院工作人员在媒体舆论监督后受到纪律处分。
昌江县人民法院乌烈法庭庭长陈明魁,由于严重不负责任,制作一判决书出现多处错误,错将“依法由审判员陈明魁独任审判”写为“依法组成合议庭”,并将10处“原告”写成“被告”,给人民法院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经媒体曝光后,陈明魁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海南法院系统建立以“确保案子不出问题,确保班子不出问题,确保队伍不出问题”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通过考核与监督,5年来,全省有12个法院的一把手因本单位廉政问题到省高院检讨,有2个法院经考核确定为党风廉政建设“不合格”法院,责令限期改进。
海南法院系统还建立“有案必查,快查快办,明查明处理”的监察机制,各级法院均增加了纪检监察人员,通过“领导办信访”“新闻直通车”“天涯法律网”等多种途径发现线索,快查快结快处理。此外,还从社会各界聘请司法廉政监督员,协助监察部门抓廉政监督。5年来,全省法院立案查处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123件165人,其中121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全省法院违法违纪现象已逐年下降,举报和投诉的数量也逐年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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