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1月27日电(记者周文英欧阳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在保障民生方面,检察机关如何才能做得更好?在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代表们充分肯定了江西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在25日全天的分组讨论会上,代表们畅所欲言,纷纷为检察工作“把脉”,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
江西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汪毓华和上饶市委书记姚亚平代表均表示,在过去五年里,江西省检察院带领全省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高队伍素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上真抓实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姚亚平代表认为,检察机关今后应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切入点,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立足点,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江西省农业大学副校长上官新晨代表说,检察机关今后应进一步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更加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新余市政协副主席、新余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文华代表注意到,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在谈到检察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时表述为:“尤其是民行检察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陈文华告诉记者:“这是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第一次专门强调某项具体业务工作的不足,说得很实在。我认为检察机关今后应当在公益诉讼、加大对政府职能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上作大胆尝试,以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