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马星村以前是出名的上访高发村,去年破天荒地成了“零上访”村。促使这一明显变化发生的,是惠州市在全市推广的“四民工作法”。
所谓“四民”指的是民主提事,集智于民;民主决事,行权于民;民主理事,自治于民;民主监事,取信于民四个环节。
“四民”中浓缩的民主权利还被编制成农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小册子,分发到家家户户,其中绘有工作法的流程图:村集体或村民提出事项———征求意见、形成议案———张榜公布3天、由群众海议———召开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初议确定初步方案———张榜公布7天、再由群众海议———组织公决、村民或户代表80%以上通过并签名———公布公决方案、村委会组织实施、理事(理财)小组监督———定期公布进展情况、项目完成公布办结情况。
广东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广东省85%的村制订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68%的村把这些规章制度印成小册子发到农户手中,成为一种“触摸式民主”。
“腐败村官”问题一度成为农村群众意见最强烈的问题。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县通过设计一套民主监督制度,成功地推行了“廉政村官”工程。
阳东县各村的公告栏被村民形象地称为“制度上墙”,村里大小事务都事无巨细地公布于此。“每月公开”“每季公开”“及时公开”“补充公开”“回音壁”等栏目,让村中事务公开透明。
阳东县只是广东省村民实施民主监督的缩影。据广东省民政厅的统计资料显示,广东省95%的村建立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93%的村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普遍建立了村务公开栏。
广东省还力图将行使民主权利的制度渗透到农民行使民主权利的方方面面。
在广东省近年来的村换届选举中,除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的候选人竞选活动外,还允许村民进行“自主竞选”,使有意参选的村民可在村的范围内自主开展竞选活动,为有意竞选者提供了舞台。(据新华社广州1月2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