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本报讯 (记者 曹秀娟通讯员阎滨)新春佳节将至,也将迎来新一轮节日消费的热潮。纵观往年消费申诉情况,激增的消费量却无法抹去消费纠纷引发的不和谐,面对商家费尽心机推出的优惠券、打折等促销活动,太原市工商局发出今年第1号消费维权提示:消费者在节日期间消费,要保持理性的消费心态,做到“三小心、三关注”。
一、小心打折陷阱,关注商品质量。在节日期间,一些商场、超市频频打出“清仓”“赠礼”的招牌,但销售的商品不少是即将过保质期或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以及有瑕疵的家具、家电等。面对打折、降价热潮,消费者要保持清醒头脑,关注质量,对食品、化妆品等涉及人身安全的商品,要特别留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要素。
二、小心虚假宣传,关注服务商资质。春节期间,餐饮等诸多服务行业打出的“就餐免服务费”“春节大酬宾”等广告,吸引了很多的消费者交纳定金、接受服务,但在消费中却发生了诸如饭店“人间蒸发”,承诺优惠不兑现等问题。因此,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要小心虚假宣传,关注服务商的资质,详细签订服务合同,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三、小心不安全隐患,关注自我防范。财物被盗、滑倒摔伤、电梯夹伤等问题在节日消费期间屡屡发生,因此消费者在购物或接受服务时,要做到自我防范,一方面外出尽量不要去狭窄或人员拥挤的场所,另一方面也要小心看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品。
如果权益受到侵害,消费者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同经营者协商,或拨打工商部门的“12315”申诉举报电话,同时也可向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或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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