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于世平检察长所作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天津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规范司法行为,提高队伍素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