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丰简历
李丰,男,1954年9月生,汉族,辽宁铁岭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哲学学士,一级高级检察官。
1972年1月至1978年4月任沈阳新阳机械厂工人;
1978年4月至1982年1月在辽宁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2年1月至1984年12月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84年12月至1985年5月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副处长、检察员;
1985年5月至1986年5月任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下派锻炼);
1986年5月至1992年10月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副处长;
1992年10月至1994年8月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
1994年8月至1996年9月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处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1996年9月至2002年10月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1996年4月至1998年3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民法专业在职研究生)
2002年10月至2003年1月任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局级);
2003年1月至2003年4月任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3年4月任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8年1月经沈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当选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须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正式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