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酝酿高考改革
考生综合素质有望纳入录取评价体系
本报讯(记者陈强)明年起,高校招生将把高中毕业生的综合评价结果纳入选拔评价体系。这是日前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公布的《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透出的新信息。
根据这份征求意见稿,招生录取时,应届考生的高中学业基础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将以电子档案形式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新生的参考。
高中学业基础会考成绩评定采用等级制,其中书面考试科目按照A、B、C、D(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评定;操作考查项目按照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评定。学业基础会考成绩,由学校记入学生学籍档案。2006级、2007级应届高中毕业生报名参加高考时,必须出具规定的学业基础会考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维度。
此间教育界人士认为,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努力实现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征求意见稿目前正面向福建省各区市教育局、高校、中学代表、教研人员征求意见,正式方案将经福建省教育厅确定后公布,计划从2009年起在普通高考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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