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立法本意就是消除劳动关系复杂化空心化
《劳动关系》创刊发布暨劳务派遣研讨会在京开幕,由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主办。来自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多家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全国人大法工委、劳动保障部等政府部门以及企业代表,高端媒体齐聚一堂,共贺《劳动关系》杂志创刊。
《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劳动关系走向更加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劳动关系》作为劳务理论界与企业第一线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间的交流媒介,旨在改善现下理论界与实务界严重脱节的不良状况,共促双方交流与发展。
《劳动合同法》自颁布以来,企业误读一直不断,2007年年尾持续的裁员风潮,也将一个新名词“劳务派遣”推到了风口浪尖,有人视劳务派遣为用工良药,有人也视其为洪水猛兽,劳务派遣成用工“双刃剑”等标题也频现报端。一方面劳务派遣起到灵活用工、减轻企业HR管理者负担的优势,而另一方面劳务派遣中转派遣再派遣等违规行为也会导致劳动关系复杂化空心化,这也是劳务派遣屡遭“质疑”的切入点。本次创刊发布会也特意将《劳动合同法》热点——“劳务派遣”作为主题。会议分为“劳务派遣的制度构建与实务发展”、“劳务派遣的国际借鉴与理论探索”等多个专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讨,将国外先进经验与国人、企业共分享,为中国劳务派遣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崭新的规划。
劳务派遣行业标杆企业易才集团总裁助理、人力资源研究中心主任翟继满指出:《劳动合同法》立法本意旨在消除劳动关系复杂化空心化,对中国劳务派遣行业现状而言,起着绝对重要的意义,是一个“重生”的机会。
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世诚也表示,《劳动合同法》立法本意,旨在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简化劳动关系。当前劳务派遣行业中出现的转派遣、再派遣、二次派遣等行为,将派遣公司、劳动者、用人单位之间简单的劳动关系复杂化,常常形成三方、四方甚至更多牵连的复杂关系。发生争执问题时很难梳理。同时也违背了新法简化劳动关系,构建劳动和谐的立法本意。而近期在网络中广为引发争议的司机猝死案与重庆百货女工维权案,都暴露出劳务派遣行业转派遣、再派遣现象的危害力度。
而劳动关系空心化也是劳务派遣中的现象。由于劳务派遣公司只招人,用工单位即企业只用人,致使招人和用人相分离,实际用工的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又与劳动者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许多无良劳务派遣公司利用合同“空心化”,模糊自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三方的权利义务,并借此规避法律责任和社会保障义务。不但致使了劳动关系架空,损害企业、劳务派遣员工的推诿案件也屡有发生。致使劳动关系混乱。这两方面可谓劳务派遣行业最大的“诟病”。
《劳动合同法》特设劳务派遣章节,以严格的法律规制劳务派遣行业内的“复杂化、空心化”问题,削弱劳务派遣这柄用工“双刃剑”在致使用工关系复杂混乱这方面的负面影响。作为劳务派遣行业资深龙头企业易才集团,近年一直以合法、规范和企业社会责任为己任。以守法专业的服务为企业解决人力资源问题。作为深扎劳务派遣行业的企业,易才集团专家翟继满揭露:转派遣、再派遣现象不仅存在于用工单位,更多的是发生在劳务派遣公司跨地区人才派遣上。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中的“用工单位“应做扩大性解释,将派遣公司之间转派遣的巨大缺口堵上。赢得了与会人士广泛的认可。
劳动保障部有关领导也强调,社会各界应全面、正确地理解和看待劳务派遣,在劳动力市场上既要鼓励劳务派遣对于促进就业的积极意义,又不能片面利用劳务派遣规避直接用工。即充分利用劳务派遣的优势,又不使其沦为为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的出口。
2008年《劳动合同法》顺利实施,被提前预热的劳务派遣行业也蒸蒸日上,作为未来用工发展的趋势,劳务派遣行业所面临的问题亟待解决,本次发布会不但推出了一本专业领域的杂志,更为劳务派遣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崭新的思路和前景,此次研讨会的成果也将集结出版,这些精辟的见解一定会给立法、政府以及企业各界人士就 “劳务派遣的运行标准与规制”等困惑给予完美的解答与新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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