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春鹰谈劳动合同法立法背景
本报记者 王婧 朱雨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前不久在青岛市出席“和谐劳动关系与企业制度创新法制论坛”时指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企业和劳动者都有不同程度、不同角度的焦虑。
或许再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能够像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一样令整个社会都感到焦虑了。在新法实施前夜,无论外资、国企、私企,还是事业单位,很多都在忙着“规范”用工形式。普遍做法是不再直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改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花钱买断老员工工龄,以避免和他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干脆裁员。
清断工龄则随着中国最大的电信设备制造商华为一场耗资10亿元的运动而达到喧哗的顶峰。在这场“7000员工先辞职再竞岗”运动中,包括总裁在内的所有工龄8年以上的老员工一律辞职清断工龄,再重新上岗。
信春鹰个人认为,正是“华为辞工事件”开了一个头,很多企业和劳动者都开始有了焦虑———企业将劳动合同法当成了洪水猛兽;劳动者在企业一波波的“规范”活动中变得不安和困惑。
那么,为什么要有这样的一部法律出来?对依然还在高速增长的中国经济来说,这部法律带来的是危险,还是机会?要消除人们的焦虑、疑惑和偏见,信春鹰认为有必要从宏观上和微观上重申劳动合同法立法的重要性。
宏观上:有条件让经济发展模式转型了 亚洲一些国家的发展路径表明,在经济发展到某一个点,一定会有一个跳跃,这个跳跃首先就表现在对劳工的保护上。 只有完成了这个跳跃,我们的社会才会往前进一大步
从宏观上,信春鹰认为有几个方面促进了劳动合同法的出台。
首先,我国经济持续三十年高速发展,创造了经济史上的奇迹,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我国充足的廉价劳动力。
那么,中国的劳动力到底有多低廉?信春鹰前不久到广东去调查,广东的最低工资涨了之后才是670元,也就是不足100美元,而在美国,工人的月平均工资却是3000美元。
“三十年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中国现在有能力来逐步提高我们的人力成本了。大家看到,今年我们财政超收差不多又到10000亿元。”信春鹰表示,国家财富在大幅增加,我们已经有条件让我们的经济发展模式有一点点转型了。
其次,另一个大背景就是和谐社会的构建。和谐社会里头一个最关键的关系就是劳资关系。信春鹰认为,如果劳资关系不和谐,这个社会和谐就是空的。而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并不仅仅是为了保护劳动者正当的劳动权益,其本质是对中国长期劳资不平等带来的诸如血汗工厂、以死讨薪等巨大社会不公的一次矫正。
“温总理在经济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其中有一句话特别讲到要提高工资性收入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信春鹰指出,这就是说GDP各种构成当中,其中一块是人力支出的份额,就是所谓的工资支出。现在我们国家这个比例是14%,西方发达国家是60%-70%。1993年,人力支出在我国GDP里所占的比重是19%,现在下降到了14%。为什么呢?就是经济发展特别快,蛋糕是越做越大,但每个人得到的份额并没有相应增加。
“如果我们研究一下亚洲一些国家的发展路径就会发现,在经济发展到某一个点,一定会有一个跳跃,这个跳跃首先就表现在对劳工的保护上。只有完成了这个跳跃,我们的社会才会往前进一大步。”
第三个大的背景就是现在讲科学发展观。信春鹰认为,劳动者的权利保护是维护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很重要条件,劳动者的素质和产品质量相关,一个没有知识的劳动者不可能生产出高端产品,产品质量又和我们的产品质量升级,和中国在整个国际产业链中的位置相关。
“在整个世界产业链上面,我们处在最低端。”信春鹰说,商务部的两组数字就值得我们深思:一是我们用8亿件衬衣去换回来一架波音飞机;二是我们用2万条牛仔裤换回来一个芯片;8亿件衬衣和2万条牛仔裤,耗费了我们多少劳动力?用去了我们多少资源?又污染了我们多少的水?而这一切是因为“我们业务太低端了,没有办法在高端上面竞争。”
所以从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工人需要有一个比较好的保护,劳资状况需要有大一点的改善。
微观上:让人们有稳定可预期的生活 国家的义务就是要建立一个公正的制度,让每一个人只要有工作,就应该有一个稳定的可预期生活 微观上,信春鹰指出,劳动合同法立法时主要是针对三个方面的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目的就是,“建立一个公平的制度,让每一个人只要有工作,就应该有一个稳定的可预期生活。”
第一个问题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做了一个执法检查,发现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的签约率不到20%,个体经济组织的签约率就更低。
“我们曾经收到山东省淄博市一个工人的来信,对我们很有触动。”信春鹰说,工人在信中提到,“我已经出门打工十几年了,但这十几年中,签过惟一一次劳动合同,还是个不平等的合同。像我们这样的打工者,没有什么保障,一旦遇到什么意外的事全家都垮了”。
信春鹰指出,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带来的直接问题就是出现劳动争议的时候很难处理,企业很难处理,工人也很难处理。
第二个问题是劳动合同短期化。合同一年一签,甚至是一年四签,经调查,信春鹰发现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而让她印象最深刻的是,她曾经对话一名一年要签四次合同的劳动者。该劳动者告诉信春鹰,“我是有家庭有孩子的人,一年要签四次合同,就意味着我必须每3个月就重新规划一次生活,就连孩子什么时候上学我都拿不准,因为万一我没了工作,家庭没了收入来源怎么办?”
信春鹰表示,调研人员由类似事例认为,从长远来看,合同日期过短,员工不能全身心投入工作,并不利于企业发展。
第三个问题是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突出。
除了上述问题之外,信春鹰感触最深的,是在东莞与一名27岁女职工的对话。女职工坦率地告诉信春鹰,她不可能计划她的生活。首先她不可能嫁人,因为当地人不会娶她,而她也不可能嫁给一个跟她一样在打工的人;其次,她也不可能回老家,离开那里二十年,土地什么都没有了,人家也以为她是一个外来人。
女职工朴实的话震撼了信春鹰。信春鹰认为,现在生活好了,很多年轻人精神疾患却越来越多,原因就是生活充满了不确定性,这样的问题国家是要管的。因而国家的义务就是要建立一个公正的制度,让每一个人只要有工作,就应该有一个稳定的可预期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