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月31日电(记者黄庭钧)上海期货交易所日前发出通知,对春节长假休市前后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
《通知》指出,近期国内外金融市场动荡加剧,相关商品期货市场价格波动较为剧烈。鉴于目前影响市场走势的不确定因素增多,且临近春节长假,为防范此间可能发生的市场风险,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对“春节长假”休市前后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如下调整——
第一,自2008年2月4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铝、锌和天然橡胶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均由原水平提高至8%;黄金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第二,自2008年2月13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铝、锌和天然橡胶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恢复至原水平。
第三,有关合约根据规定须提高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要求各会员单位,注意做好保证金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通知》特别指出,2月份合约的交易时间较短,节后交易3个工作日即进入交割,希望会员单位提醒投资者及时调整持仓结构,做好相关合约的交割准备,并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大小适当提高节日期间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以防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