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1月31日消息(记者文伟 通讯员刘国发王燕君)“你看,我店里所有的商品都贴了标,这回东西卖出后再也不怕有人上门来找了。这多亏了工商部门实行的食品贴标销售制度。”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食杂店经营者李金娥近日满面笑容地对人们说。
在鄂尔多斯市,农村食品经营主体大都是一些小作坊、小食杂店,以前进货渠道不明不说,商品销售去向更是不清。为解决这一问题,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在全旗食品经营户中统一实行食品贴标销售制度,要求经营者必须在其销售的食品包装上加贴由工商部门统一印制的小标贴,标贴上印有门店字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这样一来,既解决了经营者在销售食品过程中无法全面履行出具销售凭证义务的问题,又可以明确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
农村集贸市场是农民购物消费的又一重要场所,这里的经营者流动性强,很难管理。为把好这一食品入市主渠道,一些各工商所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由各巡查组对肉食和散装、裸装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登记区域以集贸市场、马路市场、村镇户外经营户和校园周边钟点经营户为重点,将所有经营肉食、熟食及散装、裸装食品的经营者列为登记范围,由经营户签字并加印指纹确认,对经营者主体情况、供货商和经营状态进行动态登记、动态监管,以确保农村食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