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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肖志军和医院 案件昨有新进展
本报讯 (记者 曾华)“肖志军拒签事件”有了新进展。
2007年11月21日,由于肖志军拒绝签字,朝阳医院京西分院无法为怀孕的李丽云做剖宫产手术。李丽云以及腹中孩子双双死亡。
李丽云的父母认为,朝阳医院没能采取有效救助措施导致惨剧发生,肖志军故意隐瞒与被害人并非夫妻关系的事实,因此要求二被告支付各项损失1000元。
今天,朝阳法院法官称,案件尚未确定承办人,还未对二被告发送传票。原告索赔1000元只是暂定的数额,这样诉讼费目前只需缴纳25元,等案件正式审理后,原告可能会增加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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