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日电(记者罗沙 韩洁)为实现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财政部2日发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
财政部表示,近年来,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公共财政改革的深入推进,财政资金运行管理新机制基本建立,预算执行管理不断加强。
但是年初预算到位率低、预算执行进度慢、项目支出管理不够严等问题仍然存在。必须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一是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管理工作。要充分认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部门责任制度,增强法治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二是切实加强预算编制管理。要增强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提高部门预算到位率,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办理调整预算工作,强化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提高政府投资项目预算下达的时效性,建立结余资金与预算安排衔接制度。
财政部要求,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执行中下达投资计划或提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当年10月底。预算调整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7月1日至10月底。除据实结算类项目等特殊指标外,各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指标批复的截止时间,原则上为当年11月底。属于动支预备费和财政超收收入追加支出指标的特殊项目,发文截止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12月20日。
此外,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初预留的投资计划应当在年度执行中及时下达,最晚于当年10月底之前全部下达,相应的支出预算于当年11月底下达完毕。项目预算需要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上报审批。
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健全预算执行管理运行机制。要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加强用款计划管理,巩固完善预算执行管理新机制,加快推行公务卡试点,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执行管理,积极稳妥推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
四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严格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要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工作质量。
五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强化决算管理。要加强和规范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建立预算执行追踪问效制度,推进绩效考评试点,强化决算管理。
六是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