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分析 家庭教育缺失是导致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由于涉及的被告人数过多,仅判决书法官就宣读了50分钟。在这段时间里,多名被告人明显不耐烦了
孩子的父母们难过得流下眼泪
15名青少年交叉结伙抢劫,昨天,(青岛)李沧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为了让这些少年犯尽快回头,李沧区法院不仅多方面考虑从轻判处的情节,还把所有未成年人的家长和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也请到了法庭,进行现场感化教育。然而,当孩子的父母们难过的流下眼泪时,几个孩子的脸上非但没有悔过的表情,反而跷起了二郎腿互相调侃着彼此的判决结果。
案情介绍 交叉作案 多次抢劫 此案15名被告人中大多数在犯案时不满18岁。
昨天,主犯辛某告诉记者,他和其他人大都是在网吧上网认识的,由于聊天玩游戏时特别“投缘”,也就逐渐熟悉起来,关系也越来越好,甚至吃、住都在一起。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抢劫成了他们惟一的进钱方式。
2006年10月到2007年3月间,辛某等人先后在东李村“银河e站”网吧、崂山区中韩“中鲁时空”网吧等处,以暴力方法强行劫取他人手机、现金等财物,共计4.5万余元。每次作案时,他们有的负责望风,有的负责抢劫,甚至专门租车以备逃跑使用,抢劫过程中,受害人稍有不从,便朝对方大打出手。
宣判现场 犯罪少年毫无悔意 昨天上午,15名抢劫案被告人坐成两排,等待着法院对他们作出的最后判决。起初,15名被告人都还深埋着头,让不少旁听人员为他们感到可惜,但很快几名被告人的态度就发生了变化。由于涉及的被告人数过多,仅判决书法官就宣读了50分钟。在这段时间里,多名被告人明显不耐烦了,坐在前排的两名少年犯嬉笑着聊起了天,直到身后的法警提醒,他们才重新坐正了一些。
“辛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不得假释……”法院对15名抢劫案犯依法作出单处罚金至有期徒刑12年不等的判决,宣判后,他们仍然没有多大反应,反倒更显得轻松,议论着彼此的刑期,第一被告辛某更是跷着二郎腿歪着身子倚在座位上。
由于被告中多人都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此他们的家长作为监护人也参加了审理和判决。在宣读完判决书后,法官要求每一名家长都当庭发言,感化孩子。整个审理过程中,几乎所有家长的头比孩子还要低,面对记者的镜头时,家长们更是不约而同地背过了身体,用手挡着脸。
中午12时许,两个多小时的宣判终于结束。辛某等人被法警带进羁押室后,再次活跃起来,互相聊着天。而羁押室外,他们的家长却久久不愿离开,跷着脚想多看孩子一眼。
法官分析 少年犯罪原因多 判决后,社区矫正机构现场对孩子们进行了教育。同时,被判缓刑的被告人将定期接受义务劳动和感化教育等社区矫正。“他们的犯罪原因是多方面的。”李沧区法院法官分析本案时说,15个青少年犯中,大多数都属于单亲家庭,综合分析这些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性格特征和成长经历,可以看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其犯罪的直接原因;追求高消费的生活方式、缺乏正常的家庭教育或家庭教育某些方面的缺失是导致犯罪的主要原因。
法官分析 ,网吧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上网、小旅馆接受无身份证件的人住宿、个体经营者随意收购来历不明的赃物、车辆无营运许可证私自营运等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同样是这些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至少为他们实施犯罪提供了便利。(青岛早报于顺 韩继升) (来源:青岛新闻网)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