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本来带给人们的是方便,但是,目前许多老旧电梯由于故障频出,而给人们的生活安全带来了隐患。更为严重的是,据媒体报道,近年包括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在内,因电梯故障致人死亡的事件屡有发生。在浙江宁波,近年公共设施投诉中,有关电梯方面的投诉也占了很大的比例。
为此,委员们提出,应尽快为“电梯”立法,保证人民生命安全。
据了解,一部电梯正常运行寿命为15年,在保修期内,生产厂家负责免费保修。但过了保修期后,大部分物业部门仅能承担部分维修费用,而一旦电梯寿终正寝,物业部门及小区业主们是很难承担更换一部新电梯所需的几十万元费用的。据央视《新闻30分》介绍,北京某小区就有6部电梯已经运行了17年。由此可以推想,北京尚且如此,全国类似带病运行的电梯更是不计其数,其隐患也是不言而喻的。
“电梯的日常维修,大多由物业部门负责,或由物业部门协调有关方面解决,勉强过得去。然而,由于电梯的归属责权不清,一旦由于电梯出现故障或老旧报废,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很难查找到责任方,造成理赔难。”江东区政协一位委员指出。从各地反映出来的情况看,由于机制和管理等多种原因,一旦电梯出现故障致人伤亡或需更换,无论是生产厂家、开发商、销售商或是业主们好像都有责任,但事实上,很难找到真正的产权单位,即使法院也很难确权断案,电梯问题已经成为困扰政府、居民头疼的一大顽疾。
为此,建议国家组织有关方面,对电梯问题进行专项研究,统一标准,制定一部关于电梯保养维修的法律法规:确立电梯产权单位,责任明确;设立电梯维修基金,明确资金来源,确保专款专用;统一电梯保养、维修、使用年限等标准;制定故障处罚、赔偿标准。
1月14日和15日两天,回龙观新龙城小区频繁断电,导致该小区电梯连续困住多名居民,部分住户家电被烧坏。昌平供电局人员称,新龙城小区停电跟一个小故障有关,供电部门已排除故障,以后将不会频繁停电。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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