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2月4日独家消息(夏威实习记者徐芳)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15:05报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销监管局、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今天向社会发布了打击传销2008年第1号提示。
据了解,从2007年以来,有关机关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查处和取缔了一批传销组织,传销相对集中地区传销活动反复的势头基本得到遏制。
但近期,传销活动又出现了一些新特点:一是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增多。二是合法企业为推销企业产品,采用传销违法经营模式,打着“直销”名义,组建传销团队。
为避免广大人民群众上当受骗,增强人们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特别提示:
一、警惕传销组织打着“连锁销售”、“特许经营”、“直销”、“加盟连锁”的幌子,谎称“国家搞试点”、“响应西部大开发号召”等名义诱骗群众参加传销。
二、警惕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等旗号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一些传销组织租用境外服务器,利用互联网作为宣传、管理的辅助平台,把汇款账户设在境外,通过网上银行电子支付手段收取传销款和发放奖金,违法活动更加隐蔽、发展人员更快、传播地域更广。
三、警惕一些公司假借直销名义,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优惠顾客等形式发展下线,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奖金的团队计酬传销行为。
(责任编辑:赵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