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2月4日电 (马千里倪晓颖)为满足城镇住房困难低保家庭及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分步骤、多渠道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青海省西宁市依据当地城镇居民及低保家庭现状,制定并出台了《西宁市廉租住房发展规划》。
据了解,2008年至2010年,西宁市将规划建设和收购廉租住房6000套。户型以45平方米为主,市属三县不超过50平方米。全市新建和收购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为27.6万平方米,总占地面积15.3万平方米。保障资金为44854.41万元(其中:实物配租总投资为35374.5万元,租赁住房补贴资金总量为9479.91万元)。
根据西宁市实际情况,该规划确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首先考虑西宁市住房最困难群体,即无自有住房和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及住房困难低收入家庭。
新建廉租住房主要实行集中建设和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部分采用收购,危房改造等方式。土地将由政府统征统购,在规划期内,提供廉租住房建设用地15.3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