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9日电(记者顾瑞珍)记者近日从国家海洋局获悉,《海洋监测规范》等7项强制性系列国家标准和《海面溢油鉴别系统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分别将于2008年5月1日和4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新修订的《海洋监测规范》系列国家标准,密切结合我国海洋环境监测技术现状、海区特点和监测工作实践,充分考虑了海洋监测质量控制的要求,参考了国际上近年来发表的相关文献,在98版《海洋监测规范》基础上进行了修订。
随着海上发生溢油事故的风险增加,需要在各方面加强监管。《海面溢油鉴别系统规范》是落实《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配套技术标准,为准确快速查找海面溢油来源并进行分析鉴别提供了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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