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首尔2月11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反垄断机构11日表示,在相互投资和贷款担保等方面受到限制的韩国大财团分公司数量有所增加。
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说,截至2月1日,被列入该机构投资监管名单的大财团分公司数量已达到1274家,超过一个月前的1261家。
为规范大财团的管理结构,韩国公平贸易法规定,总资产达到以及超过2万亿韩元(约合21.4亿美元)的大财团的分支机构,不得进行相互资产投资。不仅如此,三星、现代、SK和LG等总资产超过6万亿韩元的11家财团的下属分公司,在购买其分支机构或其他公司股票时也要受到限制。
据悉,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自上世纪90年代起实施该规定,目的是为了防止大财团无限制投资,从而导致其核心业务下滑以及市场不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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