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3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南市长许添财特别费案,台南高分检检察官江守权昨天驳回地检署检察长再议,全案不起诉处分确定。许添财表示,原本就没有犯罪,“这是意料中事。”
许添财前年底遭国民党籍市议员谢龙介检举,使用特别费有问题,台南地检署分案调查,承办检察官陈明进去年三月不起诉处分。
陈明进在处分书以“站在历史的高度”等语,叙明特别费性质特殊,主计、会计人员采惯例作为,致首长们不察,因此特别费领据部分的使用问题容或有误,也不该怪罪首长。
台南地检署检察长在不起诉后,依法向二审检察机关声请再议,台南高分检检察官江守权去年六月接获再议,认为毋须发票的领据部分,宜再查证清楚,将全案发回续查。
案子又回到台南地检署,换由主任检察官林志峰侦办,林志峰上月再度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