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彭跃东)最近,一些市民反映,自己当初购楼时向开发商交纳了包括维修资金在内的费用。可是现在房子坏了要动用维修资金时却发现,开发商根本没给自己缴纳维修资金。2月13日,记者从市房产局了解到,沈阳严禁开发商代缴维修资金。
房屋维修资金
相当于房子的“养老金”
房屋公共维修资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资金,相当于房子的“养老金”。按照市房产局相关规定,以房产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日期为准,从2002年3月1日起,凡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含非住宅商品房)、回迁房(套型外增加面积部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缴交的维修基金,住宅建筑面积单价高于2300元(含2300元)的,按每平方米2300元的2.5%比例计缴;单价低于2300元的,按实际购房价款的2.5%比例计缴。
维修资金
购房人要到盛京银行交
据介绍,2001年以前,沈阳市公共维修资金是由售房单位代收代缴的。但因为这种做法存在维修资金被挪用等弊端,从2001年4月1日起,沈阳市开始实施维修资金“票款分离”规定。开发商只能开具维修资金收款收据,严禁代缴维修资金,购房人需要到盛京银行交款,存入维修资金专户。
市房产局相关人士介绍说,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当房屋保修期满后,专门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它用。根据规定:市、区小区办负责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对商品房、自管房、直管房维修资金实施统一管理;各地区政府负责组织建立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台账,以及房屋维修资金补建、续筹等工作。物业公司如果将维修资金使用在保修期满的公共部位,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物业公司提出申请,业主委员会通过,并召开业主大会,或发放调查表,由业主投票(2/3以上)讨论通过,经各区小区办核实。
为了方便业主查询,市房产局已经升级了维修资金管理软件,所有缴交过维修资金的业主,只要登录“沈阳物业网”(https://www.sywy.net.cn),输入资金卡号、房屋地址、身份证号、资金收据号中的任意一项,就能查询到自己的维修资金的缴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