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建委发出首例禁入令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黄宏 通讯员崔伟) 从施工单位领到劳务承包费后,却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包人谭先双因此被逐出武汉建筑市场。
据武汉市建委2月3日通报称,2006年8月至2007年1月,傅家坡长途汽车站实施新建人行天桥和旧楼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分别为中国一冶建筑有限公司和武汉鼎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鼎吉公司副总经理谭先双实行内部劳务承包,他再次将部分劳务分包给工头易某和陈某。
因找不到谭本人,今年1月21日上午,易某、陈某带领50余名农民工到傅家坡长途汽车站,要求建设方和施工方支付工资。13时许,5名农民工爬上大楼楼顶栏杆,扬言跳楼。
经查,建设方已按合同约定向两施工单位支付了80%的工程款,余款待工程审计后一次性付清;两施工单位也按合同约定于2007年2月1日向谭先双支付了全部劳务承包费共计61万元,但谭先双未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经省和武汉市相关部门召集各方协商,两施工单位于1月26日代谭先双结清剩余劳务费6.8万元。1月29日,民工们拿到了工资款。
武汉市建委称,该事件性质十分恶劣,谭先双涉嫌携款逃逸,决定从即日起,禁止谭先双参与武汉地区任何与建筑活动有关的业务。同时,两家施工单位劳务分包行为不规范,对该事件负有直接责任,责令两公司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在武汉地区不得承接新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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