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灯会事件”暂停开放,有主办者宣称暂停灯会是出于民生考虑——“把灯会的电让出来,哪怕只是一点点也是应该的!”然而,由于没有“向舆论低头”的表态,没有“承认”暂停是因为舆论压力,却再次受到抨击。有论者批评当地政府“在回避事件中舆论的关键性作用”,“好像暂停灯会是主办方自觉的良心抉择,而与舆论关注没有任何关系”。
政府在不合适的时机将大量的电用于灯会,自然不妥;好在政府闻过而改,笔者觉得,更好的是政府不是迫于“舆论压力”,而是在舆论指出不妥之处后,于民生处考量而暂停了灯会。这是政府既重视舆论监督,又不媚俗于媒体的理性表现,并无不妥。对当地政府在表态中没有向媒体“低头”,没有表示“舆论的关键性作用”进行批评,有替媒体“邀功”之嫌,反而降低了媒体在这此事件中的负责任形象。
向来,媒体的问题性报道往往都是各地政府改正错误的重要舆论监督形式。媒体负责任的问题性报道,能直接地对民生产生积极影响,比如这次“自贡灯会事件”,在媒体的积极介入下,政府意识到问题的存在,从而对灯会进行了重新的布置。然而,由于目前政府在执政理性上的缺失,面对媒体的报道,却又往往陷入另一个极端之中:把媒体的报道当成“指挥棒”,在改正错误的过程中,过多地强调了媒体报道的“重要性”,反而淡化了政府应有的责任。
在片面重视“媒体曝光”这一外在形式的理念下,一些地方政府的官员养成了唯是否“曝光”是从的习惯,个别地方甚至专门出台了“媒体曝光处罚升级”的措施,同样的问题,曝光的媒体“级别”越高,受到的处罚越重。这已经远离了处理问题的真正内涵,在这种情况下,媒体得到了充分的“尊重”,但政府失去了最为宝贵的执政理念,这并非负责任的媒体所乐意见到的情况。
回过来看“自贡灯会”事件,应当说,舆论的压力是显而易见的,这不需要任何的“常识”就能看到。而政府在舆论的诱因之下,看到问题所在,也并不需要向媒体“示媚”:这是因为媒体的报道!关键的是,如果政府真正在舆论下看到了自己在民生方面的问题,那么,政府的改进措施就不仅仅是对媒体报道的一种回应,而是真正出于民生的决策,这才是真正的“在意识层面”的“低头”,而不是对媒体的“低头”。如若如此,这不正是媒体的舆论监督所追求的结果吗?媒体又何急于“邀功请赏”?(廖德凯)
(来源:人民网强国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