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房东涨租 放火烧车泄愤
本报讯 因不满抬高房屋租价,26岁的孙某一气之下将汽油泼在房东的轿车上,点燃后又引燃另外两辆车,结果3辆车被损毁。日前,丰台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因孙某患有精神疾病,属于限制责任能力的被告人,据此法院对其减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孙某从小被寄养在别人家里,懂事后姐姐就一直照顾他。后来在姐姐的资助下开了一家美发店。但不久后姐姐突然自杀,孙某一直视姐姐为自己唯一的亲人,姐姐的自杀给孙某造成的打击非常大。他从此不再工作,逢人就讲姐姐的遭遇,常对人说看到姐姐披头散发站在自己面前让他伸冤报仇。因为孙某长期不工作,美发店亏本经营,为此孙某找到房东想转让承租的门面房。房东表示房屋租金要涨,二人发生了争执,孙某非常气愤。2007年6月14日凌晨3点多,为泄愤孙某用事先准备好的汽油瓶引燃了房东的高尔夫轿车,并将旁边的两辆轿车引燃,造成3辆车损毁。经查,孙某患有精神疾病,在犯罪时受疾病影响,辨认和控制能力明显受损,属于限制责任能力。法院审理后认为,鉴于孙某患精神疾病,且被告人能赔偿被害人部分损失,法院对其予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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