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艳遇吗?” 南京一楼盘竟打“低俗”广告
“想艳遇吗?”这四个字就赫然写在南京河西一处广场前和沿街两侧新竖立起的44个户外广告牌上,在这个情人节着实“抢眼”。
广告牌上还写着一串电话号码。记者顺着号码打过去,得知这是江苏运通房地产公司为新楼盘所作的推介广告。“很吸引人的注意哦!”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先生得意地说,“广告一打出来就有很多人来问,到底什么意思啊?”他们就满心欢喜地向咨询者介绍楼盘。
“艳遇”为何意?不管如何解释,当行人给这些广告行注目礼时,“不往那方面想”似乎不太现实。2月13日,记者在这些“想艳遇吗?”广告牌下观察,一位10岁左右的女孩问妈妈“艳遇是什么意思啊”,妈妈脸红了一下,搪塞说:“就是指遇到鲜艳的东西。”记者上前询问,这位在省级机关工作的唐女士显得很为难:“艳遇”,总让人联想到不太好的东西,还是不要向女儿解释了。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程郁缀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再怎么新潮的解释,“艳遇”这个词用在户外广告上,还是不合适。南京师范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教师范伟也看到了这则广告,她说:“和‘惊艳’不一样,艳遇并配上鲜艳的红唇,叫人怎么不往那方面想”,省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陈颐指出,户外广告是与广大受众互动的社会化产物,社会效果岂容回避?广告商能不能想一想,难道非要用这样的词语来吸引眼球吗?
省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方明则认为,独特的字眼、夸张的震撼,是户外广告成功的必备要素,但协调性更是它的重要法宝。避开“低俗”之嫌上升到健康、高雅的层次,只有这样的户外广告,才能在注意力提升的基础上益于品牌美誉度的增加,同时也更有利于社会的文明发展。
广告是商业性的,但好的广告一定兼有高雅文化内涵。东南国鼎广告公司的钱先生说,“好的户外广告,会点缀都市生活,装饰城市文明,西安有一家塔形的钟表广告,其古朴的气质增添了西安城的韵味。作为现代都市的一种标志性符号,户外广告在城市文化架构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户外广告只有在和丰厚的城市文化内涵和谐相处时,才会显现出自己独特的魅力。这就是文化广告的价值。”(沈峥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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