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衍琪)北京一向是跨国企业中国总部的云集之地,而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投资性公司——管理和服务外资企业在华所设公司的“总部”,正呈蒸蒸日上之势。目前,跨国公司累计在我国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共有350家左右,而其中153家设立在北京。
一层写字楼,几十位工作人员,往往就是一家跨国企业投资性公司的全部“家当”。然而这样的“袖珍”办公形式,却可能创造惊人的利润。据本市外商投资企业2007年联合年检数据显示,在全市外资企业中总户数仅占1.4%、从业人员仅占6%的投资性公司,其营业收入却占所有在京外资企业的18.6%,净利润占所有在京外资企业的35.4%,而税收则占所有在京外资企业的18%。
据北京市投资促进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办一所投资性公司和普通的外资企业不同,需要一系列“严苛”得多的条件才能获批。首先,外国投资者必须资信良好,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而且投资者必须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超过3000万美元。
贸易专家指出,实际上,投资性公司的“高门槛”决定了开办这类企业的跨国公司都是拥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大型企业,同时已经在中国市场上具有了相当的经营经验。“如果投资性公司的规模发展到一定程度,反映出该城市吸引和利用外资已经到了一个比较成熟的阶段。”商务部对外经济贸易研究院专家表示。RJ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