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获准投资国内演出项目
外资将可以直接投资中国的演出项目。昨日九部委出台的演出市场新政策,将我国演出市场的对外开放范围,从演出的场所和经纪机构扩大到演出项目本身,包括内容制作和项目运营等。
国家发改委、文化部等九部委昨日发布“关于构建合理演出市场供应体系 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若干意见”,给觊觎中国演出市场的境外资本带来上述利好,也为国内正蓬勃发展的演出市场打开了新的资金注入渠道。
此前,我国于1997年出台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只允许利用境外资金改建、新建营业性演出场所,不允许境外出资者参与经营和管理。2005年该条例修订后,取消了上述限制,但未提及允许外资投资国内演出项目。
欧美国家的演艺事业已走过百年历史,其产业化运作程度已相当成熟。对国际演艺市场来说,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得演出市场存在着巨大潜力,许多世界知名演艺机构纷纷尝试走进来。
盼来好消息的不仅仅是外资。昨日发出的文件还提出放宽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市场准入条件,简化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市场审批手续。国家以此来鼓励开发旅游演出市场、大众化娱乐演出市场、戏剧曲艺类专业小剧场等多场次、低价位演出市场,建立结构合理的多层次演出市场供给体系。
新政策还鼓励社会资本以投资、参股、控股、并购等形式,参与国有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场所的公司制改建。在这方面,北京已有成功的先例。2006年9月,中国木偶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挂牌。新公司由民营企业永庄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控股51%,这是民营资本首次参与国有艺术院团改制并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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