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凤来、马路)日前,记者从衡水市环保局获悉,2007年,衡水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天数为307天,比2006年增加7天;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同比下降5.2%。
这已是该市连续六年实现排污指标下降。
近年来,衡水市采取各种污染排放控制措施,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力度,空气质量进一步好转。为了控制烟尘污染,该市首先加大了对排污大户的治理。衡丰电厂是衡水市的排污大户,其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市总量的60%以上,随着电厂一期工程烟气脱硫装置投入使用,全市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大幅降低。其次,实施热电联供,关停中小型燃煤锅炉约180台,拆除烟囱100余座,年节约标煤9.2万吨,影响环境的灰渣量、烟气量、噪音值、污水量均大幅度减少。同时,加大了燃煤锅炉治理力度,加强了对部分不稳定达标锅炉的治理改造,对市区内的17台(套)不能稳定达标锅炉实行限期治理、改造和搬迁,使烟尘控制区达标率达到98%以上。严格执行煤炭管制机制,对于含硫超过1%、灰超过20%的煤炭严格禁止销售、直接燃用,并对1吨以下(含1吨)锅炉全部进行取缔和改造。
此外,该市还加强了对建筑、道路、拆迁等施工工地的监管,强制做到围挡作业和喷淋覆盖施工,禁止市区内施工现场搅拌灰土、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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