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犯下绑架罪、敲诈勒索罪,4年后在狱中被依法追诉。近日,经四川省乐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邓兵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8000元。
35岁的邓兵是乐至县天池镇人。2003年9月,邓兵伙同他人在乐至县城绑架个体老板,勒索人民币20万元未果。
2006年5月10日晚,邓兵伙同他人在雅安市雨城区抢劫一美容院后落网。同年10月18日,邓兵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之后,乐至县公安局在开展专项追逃中,通过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将在绵阳监狱服刑的邓兵揪出,邓兵绑架、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被追究。
(曾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