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维通讯员马桂香)涉案人达11名之多的青海省“5·15”假人血白蛋白案,日前已移送西宁市城东区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去年5月初,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冒某医药集团的名义销售假人血白蛋白药品10个批次共计7114瓶,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去年5月15日,该局依照司法程序向青海省公安厅移交此案。
不久,涉案嫌疑人焦玲、焦伟、李超、宋宏宗等人因涉嫌销售假药罪、嫌疑人刘洋因涉嫌包庇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2006年1月至12月,焦伟、焦玲等人经介绍,在广州、汕头等地以几十元的低价,购买了大量假冒人血白蛋白药品,运回西宁后,通过李超以2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了宋宏宗。宋宏宗伪造某医药集团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药品经销质量认证书等证件,将假冒药品销售到甘肃、宁夏、青海等地。
刘洋在焦伟潜逃期间,多次为焦伟提供逃跑资金,进行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