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村官被判刑仍任职 澄城冯原镇相关领导称不知情
本报渭南讯 (记者 李华刘兢)今年1月15日,因贪污国家退耕还林补偿款,澄城县两名村干部一审被判刑。可直到现在,这两名村干部依旧担任着职务。
58岁的李忠绪和59岁的李俊丑,为澄城县冯原镇李家沟村村民。
昨日,记者来到李家沟村,这是个仅有100余户人家、400余名村民的小村庄。在村民指点下,记者找到了李忠绪家。避开家人,李忠绪说,法院判决是公开宣判,村里人都知道。因为一直也没见相关部门对他进行处分,他继续担任着村支书。他说,按照正常程序,判决后自己应受到组织处理,但由于过年和大雪封路,一直到现在还未见到相关处理意见。
冯原镇镇党委一杨姓副书记昨日在电话中表示,关于李家沟村村干部冒领退耕还林补偿款一事,在2007年8月,两名当事人被刑拘时,他略有耳闻,但后来究竟是什么结果并不清楚。当记者告知他法院的判决决定时,对方称,此事应有相关程序,村支书的相关处分应由县上有关部门做出。
依据《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委会成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其村委会成员职务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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