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大连2月19日消息(记者李朝奋)大连市日前出台关于加强林地绿地保护的若干规定,严格规定,在城市林地5米内不得进行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毁坏和侵占林地绿地的,将取消其参与大连行政区域内房地产项目招标、拍卖、挂牌资格。
大连市属依山傍海的丘陵地型。近些年来,虽然制订过一系列的地方性法规对丘陵山林绿地加以保护,但毁山毁林开发的情况仍然屡有发生。在这次出台的关于加强林地绿地保护的若干规定中,对山林绿地的保护做了细化,明确规定,任何新建设项目都要与山体保持一定距离。城市林地林缘线5米内,不得进行开发建设。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地产开发、公共设施建设、企业改造等项目,涉及利用林地绿地的,必须持有征占林地绿地手续。对毁坏和侵占林地绿地的单位和个人,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的同时,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房地产开发单位,经林地绿地保护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认,将取消其参与大连行政区域内房地产项目招标、拍卖、挂牌资格。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