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2月18日专电(记者刘健张桂林)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西部城市对劳动力的需求也日益增加,一度困扰东南沿海的“民工荒”开始向西部蔓延。怎样才能在东西部劳动力“争夺战”中胜出?重庆市南岸区着眼于让农民工“住有所居”,以“农民工住得起,财政拿得出”为原则,探索通过“农民工公寓”、低租房、低价房等方式将农民工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享受与市民同样的待遇。
“有岗位只是农民工,有住房才变新市民” 为何把农民工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南岸区委书记张季说,这不是政府作秀,而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选择。南岸区经济实力位居重庆前列,去年财政可支配收入27亿元,大批外地企业到此投资,每年新增劳动力需求2万多人,南岸区本地每年仅能提供两三千名农村劳动力,需要大量从外地吸纳农民工。南岸区委调研发现,在工资、保险逐步完善后,城市住房保障成为最能吸引农民工的因素。通常来讲,大一些的企业工资制度大都一开始每月500至700元,逐步上涨,5年后才有一个上千元的稳定收入,这时工资也稳定了,保险也交纳了,绝大部分不会轻易离开。这时政府就该为农民工设计到城市的第二个台阶:住房。留住农民工,实际上留住了生产力,留住了竞争优势,对农民工不投入就意味着透支未来!
张季说,把农民工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我的理解是"有岗位只是农民工,有住房才变新市民"。为何这样说?因为农民工买了房子,就可以落户口;落了户口,全部的家庭成员可以在孩子教育、就业培训、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享受市民待遇,政策含金量很高。而没有房子、没有户口,农民工永远是城市的"边缘人"。实际上,农民工为城市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应该享受市民的待遇。我计算过,区里计划建设的100万平方米的城市保障房,分五年建设,财政每年仅净投入3000多万元。城市拿得起,应该拿,要有这个胸怀!”
“一天一人一元,俺农民工拿得起” 在具体操作中,南岸区把1万多名刚刚进城、就业不稳定、收入不高、流动性强的农民工,列为第一层次,以“一人一天一元”的标准提供“农民工公寓”进行保障。从2005年开始,按照“政府投入、社区管理、市场运行、以寓养寓”的模式,投资250余万元,建成了覆盖全部街道的8个阳光公寓,如今已拥有5000个床位,入住率保持在90%以上。
在龙门浩街道的农民工公寓,记者看到公寓简单装修后分割成34个房间,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大厅里一台54英寸的彩电正播放着节目,墙上是科普和计生宣传栏,快餐桌、卡式电话以及计生药品等物品一应俱全。“一人一天一元”的收费标准如何保证农民工公寓自我运转呢?龙门浩农民工公寓党支部书记顾思庆介绍说:“公寓管理人员每月工资开支、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和维修费总支出约6500元。如果入住率达90%以上,住宿150人,每月收入4500元;加上每人16元的水电气"打包"生活费用共2400元,总收入约为7000元。这样实现公寓长期正常运行。”
这8个农民工公寓还建立了流动党支部、图书馆、技能培训班,不少用人单位直接到公寓招工。南岸区就业局副局长杨劲说:“公寓就像农民工的孵化器,有更好的工作和收入后就搬走了,两年多帮助2万多名进城农民在城市落脚。”
“低租房、低价房,农民工和市民同等待遇” 对于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南岸区计划在五年内兴建100万平方米的城市保障房,其中70%面向农民工,通过低租、低价购买等方式进行保障。一期项目共计6万平方米、近1000套已经开工建设。
区建委开发办主任李萍介绍说,这一保障房项目由政府“统一供地、统一标准、统一定价”来运作。项目总投入1.1亿元,其中用商业门面等抵建筑款2000万元,房子按成本价出售后可收7000万元,这样算下来,政府财政最终投入为2000万元。建好后,按相关标准,对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实施“低价出租为主体,低价出售为补充”的优惠政策。每套保障房面积在50平方米左右,只要在当地有稳定工作的就可低价租用;在当地工作5年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在社会平均收入70%以下、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农民工,均可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为防止“寻租”行为,南岸区采取“财政投入、招标建设、公司管理、效益归零”的原则来实施这一项目;同时为防止有人利用“低价房”投机,实现"低价房"为准公共产品的保障作用,政府还对其产权转让作出限制,即购房后5年内不得转让:特殊情况要转让的,可按购买价由政府回购。
南岸区大批农民工近日纷纷来区建委咨询、申请保障房。天龙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叶炳均说:“听说政府为农民工搞低租房、低价房,我们公司马上来打听、积极帮农民工申请。为啥?农民工走俏呗!一个建筑工工资涨到一个月3000多块,过节时加钱也请不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