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0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部长助理张通日前就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答记者问时说: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尚不健全,具体操作规程规定还不严密,有关法律之间的规定还存在不协调的地方。
张通强调:我们的工作与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突出体现在:仍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认识不到位,存有抵触情绪,有的甚至规避和干预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尚不健全,具体操作规程规定还不严密,有关法律之间的规定还存在不协调的地方;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仍需扩大,一些法律规定的采购项目还未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政府采购运行机构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操作执行环节还存在不规范问题;集中采购竞争程度低,效率和质量有待提高;政府采购疏于监督的现象比较突出,监督处罚的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大;采购人员职业素质和能力还不能适应改革需要等等。
对这些问题,需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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