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2月20日电 (记者邹兰)天津启动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体生活补助联动机制。一旦生活必需品价格指数连续出现上涨、达到较高水平,天津市政府将适当调整城市低保标准。
已于日前启动的天津市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体生活补助联动机制规定,生活必需品月价指数环比涨幅超过3%,困难生活补助即自动启动。
根据涨幅,从3%到15%分6个档次对困难人群增发生活补贴费,补贴费最低每人每月10元,最高35元。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介绍,如果天津生活必需品价格指数上涨幅度达到和超过15%,天津将重新研究补助标准和办法。一旦价格指数连续出现上涨、达到较高水平时,天津市政府将根据情况,适当调整城市低保标准。
今后,天津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体生活补助联动机制的保障范围,将逐步扩大到农村低保对象、城镇低收入群体等。
据了解,天津“生活必需品价格指数”,由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负责每月统计,指数的形成主要参考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食品价格指数,并综合考虑水、电、燃料等价格影响。
2007年12月,天津生活必需品价格指数为12%左右。按照联动机制规定,以每人30元标准,天津市15万低保及特困救助人口已全部领到今年1月发放的困难生活补助款。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