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男儿》片花 |
委员建议市中心拍戏应听证
《烈火男儿》多次因拍摄而扰民
新快报讯 (记者 刘正旭 曹晶晶 余亚莲 陈志龙 刘军 通讯员 穗协宣)《烈火男儿》多次因拍摄而扰民,更曾造成大塞车,这个责任谁来承担?委员余德友指出,这是典型的商业行为侵犯了市民的公共权益。他建议,凡是在广州市中心区域拍摄商业性影视片,均需申请听证,获得许可后方得开拍。
“塞车场景绝对比救火场景火爆。”余德友指出,今年1月7日早晨,正逢周一上班高峰,《烈火男儿》在环市路的金叶大厦进行救火场景拍摄,区庄立交四个方向因此大塞车4小时,而这已非《烈火男儿》首次扰民。
余德友质疑称,为一部电影而牺牲广大市民的出行便利,值不值?任何人动用公共资源、给市民带来烦恼的,都应被谴责甚至应当承担责任的。为此余德友建议,凡是在广州市中心区域拍摄商业性影视片,均需申请听证,获得许可后方得开拍。拍摄前应通过媒体等渠道发布《安民告示》,尽量减少或避免拍摄工作给市民带来不便。拍摄时间和地点要慎重,拍摄地点尽量避开城市繁华地区,拍摄时间尽量选择在节假日或晚间非民众出行高峰时段。
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对违反许可规定的拍摄行为一律叫停,坚决维护市民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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