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警方全市核查暂住证
对尚未办证及新来京人员逐一登记核查同时将对出租房内各类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本报讯(通讯员关玺华记者张盈)明天起,本市警方将开展代办暂住证服务专项行动,对全市尚未办证及新来京人员进行逐一登记,符合办证条件者将全部办证。
记者上午从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获悉,为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基础登记工作,全面掌握我市流动人口底数,落实服务保护措施,自2月22日至3月31日,本市公安机关将在全市集中开展“依法登记办证,共创平安奥运”专项活动。
警方表示,专项活动期间,公安机关将在流动人口返京的机场、火车站、客运长途汽车站、高速路收费站等主要进京通道以及流动人口聚居区、大型市场、建筑工地设立宣传点。
警方将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暂住证申领办法》等法律知识,解答群众办证咨询。
同时,各分县局、派出所将指导流动人口管理员开展基础调查和代办暂住证服务,对尚未登记办证以及新来京人员要逐一登记,符合办证条件的要全部办证;对证件有效期已满的,逐人重新审核换发新证。
据了解,专项活动期间各社区管理员将全面走访,督促该办未办者尽快办理暂住证。
公安机关在对流动人口身份证件进行查验、核查的同时,将依法对出租房内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据悉,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
暂住证为一人一证,有效期限最长为1年。暂住期满需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暂住证丢失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补领手续。
哪些人应该办理暂住证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1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应当申领暂住证:机关、企事业单位雇用人员
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人员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种植业、养殖业等从业者、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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